您好,我在德国生活了很久了,帮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外交部的亲属认证不针对个人,或者普通民众的!
德国使馆要求你们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只要是民政机关的证明,都可以,由于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是个人物品,使馆无法收取,
因此持该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等,最要再附上街道办事处开出的家属关系证明。拿着以上材料,到你所在城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正处(公证处是国家行政单位)进行公证,并且翻译,如需多份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然后带着你的全部资料,当然包括户口本原件,及其公证材料,按预约时间送签即可!
除非你的亲属是外交职能部门的管控人员,否则不需要外交部提供证明的,所谓外交部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就是国家机,或者国家行政单位提供的具有真实性的依据。公正材料即可!务必带上原件,原件不收取,但要核对,使馆面前时,核对完毕归还。只收取公正材料的!
如有疑问 欢迎追问!
追问做了公证了,但是不清楚是否需要做认证。
要求上是要做认证,现在等公证件出来了再去做认证。
真的好麻烦啊 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