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时间已到,但是我因为家庭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司上班了,我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原本是每月的11号发工资的,但是这次因为要过年了,公司18号放假,就18号才发工资,请问我现在辞职能拿到工资吗?(公司说的三个月之内自动辞职的就拿不到工资,请问是这样的吗?工作了两个月了我和公司什么都还没签,现在辞职还能拿到工资吗?工资应该怎么算,如果公司不发工资,我可不可以去告他?)
工作了大概一个月过后签过一次试用期的合同,1月10号公司给了我就业协议的合同,但是我没签,现在真想走了,马上就走!但是主管说他传达公司的意思是,现在走了就不给发工资了,原本是规定每个月的11号发工资的,但是这次公司要18号才发工资,请问这算是拖欠工资的行为吗?我明天去把辞职报告交了,想过了年就不回公司了,这样行吗?
要告的话要找哪个,怎么告?
追答真是不好意思!!我也毕业生!!这是老师告诉我们的!!所以我也不太了解!!!!
劳动局是吧,谢谢了
之前签过试用期的合同,但是现在试用期已过了,只是我还没签公司给的正式合同,现在因为家庭原因,不想继续在那里上班了,并且不想等到一个月之后才离开,能尽量早走最好,但是主管说的要走的话就不给发工资了,我该怎么办啊?
追答一般来说,建议你可以跟单位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不成功的话,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