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10年的时候与人签订合同已每年4万元的价格承包别人的土地及22间住房15年,但是他们是自己写的合同没有去过公证过!现在别人要把土地及住房转卖,这样我父亲就无法承包了,我想知道对方这样算是违约吗?应该索赔吗?索赔多少呢?
你好!我父亲与人签订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合同形同便条上面只写谁大房子地什么承包给谁!最后面好像还写了个如果转卖的话赔偿我父亲对这所住房的投资!并没有写违约金多少什么的!这样什么算呢?
追答都说了,不论他们的合同多么简陋,纸张怎么样,只要他们达成合意,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就生效了,既然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是对住房投资,那么就按照合约规定。搞清楚赔偿额度就可以了,如果对方的违约有可能造成你父亲投入的预期损失也可以要求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