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性质是属于社会组织,来上班一年多了,一直没有签订合同,保险方面只是缴纳了一个大额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都没有,经常加班却没有加班费,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违法,该如何处理?
只是从一个保险公司买了大额意外伤害险,其他的保险是没有的。现在打算辞职,可以追要一些什么东西?
追答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其它的保险,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辞职,然后要求用人单位给予本人一个半月的工资补偿,并补交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里有如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的情况是否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在辞职时要求多支付一倍工资?
应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