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租的是女生公寓 属于插间 里面有10多间房间。
押一付三一个月700 开始房东给我便宜了100 也就是我拿了2700 也写了合同。
有一天我带朋友来住 结果房东说要每晚拿20元 合同上写的。 我一看合同是10 元。
以为就是10元了 跟另一个房东说 合同是10元然后他也没说话。我以为就是10元了, 打算住个7 , 8 天给他。
后来给钱的是后房东说 必须20元 然后把她那份合同 用手给改成了20 说现在哪有10元这个价 别的房间也都是20元。 我朋友不同意 结果吵起来了,房东还把我的那份合同给撕掉了。按每天10元算当晚就不让我朋友住了 害的她晚上出去住。
当时我没想合同的事情 后来想到没合同 那我什么证明都没有 不仅押金要不回来 把我赶出去我也没话说。 过了4天 我管他要合同 他说合同不能就那么给我, 我不想跟他墨迹 说那你就在押金里给我扣了 70吧 就算那时候20一天。《我态度特别好》 可是他还是说不能就这么给我 说我朋友态度不好,也就是拿合同威胁我,意思就是《他现在就是爷了 还说知道现在这样你朋友那时候凭什么对我态度那么不好? 想跟我斗?》 对了她还是个律师 太恶心了。他说等他消消气了 过七天会给我。我以为他人挺好应该不是故意的 也许真的是被我们气到了 就同意了。
但是我把这个事情跟 我上班的 上司说,他们说这个房东分明是在欺负我。给我整的 还呗公司的人看不起了 怪我多嘴了 就不该跟公司人说。
关于住房子的我一直没考虑太多, 不想计较太多 那样自己也累 就算 吃点亏我也认了。但是我开始想万一 他哪天岑我不在家 钥匙换了 东西扔了 我拿什么证明? 我怎么办? 怎么发现这样租房子没有一点 保障呢?? 还有 这房东 是在欺负我么? 我只是不想把事情闹大 一再的容忍。
希望大家能告诉我,现实到底是什么样的? 还有有关我上面 提到的 万一他把钥匙换了 我怎么办?
谢谢大家 新账号没多少分···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好喜欢你的解答 真不想把事情闹大。 根本就是把他想条小狗狗 把他哄开心把合同拿来。 但是我不知道我这种行为 是在 无能的容忍 还是智慧的解决。。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计较太多,,宁愿吃亏。 哎。 也许该改改了
追答吃亏是福。一生会碰到很多吃亏的事,不是每件都忍气吞声。该强硬就强硬,你要学会权衡一下成本,争取的成本大于得到的利益呢,还是成本远远小于得到的利益。如果是后者,仍选择逃避、容忍的话就是属于无能。这里面的度需要自己把握,这就看你的悟性和智慧了。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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