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是承包出去的,因为公司行政管理不当,有些员工把饭卡交给食堂保管,甚至有离职的员工饭卡还在食堂留存,以至于有些没在上班时间的员工,食堂的人也还是照刷卡,所以食堂承包人暗中获利颇丰。现在领导查出此事,将本该给食堂一个月的钱扣押并想与其解除合同,食堂承包人声称是公司管理不当才让自己有利可图,并多次到领导那要钱。请问,有什么法律条例或者理由,能最有力地反击食堂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