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试用期合同,转正后,也未签订劳动合同

12年11月到某公司,未签订试用期合同,2月转正,仅仅签订了转正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与非正式都没有)有什么后果啊?谢谢。

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在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

一、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主张从入职(当然包括试用期)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二、如没缴社保,你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主张用人单位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

劳动关系举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20
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可到当地去劳动仲裁起诉单位!追问

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的时间是从试用期开始,还是什么?谢谢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就是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望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02-20
没什么后果。单位应当自你入职开始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可以再劳动合同期限内约定的。你可以主张自你入职第二月起至今的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另外你现在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该劳动关系,单位也可以。但应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追问

如果单位随时可以提出终止该劳动关系,那岂不是一点保障都没有?如果是单位提出,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追答

所以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以保障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现在这种情况,单位提出的话,应当按照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你工作至今不满半年,也就是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我刚才说的,没签合同,单位是要支付你2倍工资的,你2012年11月到单位工作,因此单位应从12年12月至2013年2月支付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就是两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2013-02-20
你发财了 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追问

要获得双倍工资,应该找谁啊?

追答

找到证据!到劳动监察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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