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小张入职一家公司,只与老板口头约定月薪,干了半个月,得知这家公司不太正规,连试用期都一律要三个月,且迟迟不与小张签约,更不谈保险了。小张能力挺强的,入职接了不少活,提出辞职,公司火了,说走了就没工资,至少要做满一个月;小张仍坚持走人。
公司以小张工作没人交接、走了会对公司造成损失为由,威胁小张要走就没钱;小张入职时只与老板有口头约定,包括月薪都没有书面的证据。
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付给小张的薪水。关键问题是薪水是多少,都是口头约定无凭无据的。请高手说说这其中的道理。
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有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