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申请书和辞职信两者的根本区别,就是用人单位收到辞职信后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用人单位在收到辞职申请书后做出同意的意见或者盖章,则视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职申请书与辞职信的区别在于书写的法律内容不一样,即:
1、辞职申请书是按照《劳动法》第24、28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
第24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辞职信是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