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麦当劳上班,全职,还没有员工卡做了20天了,还是天天负责大厅的卫生,我想知道有前途吗想多赚钱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只须口头或者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用人单位批准,更不需要做够三个月,用人单位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你不去上班完全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不能对你怎么样,除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你这几天的工资,因为工资是你的合同收入。你为何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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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这个不一定的 要看老大给你怎么安排 一般周末和节假日会时间长一点 我知道肯德基不管是做全职还是兼职 每个月做多少时间是有限制的 如果做多了就让你一直休息 不知道麦当劳是不是也这样 我觉得应该差不多的
第2个回答  2019-05-26
你主要看你的定位是要做什么的?
第3个回答  2019-03-26
没有员工卡要和经理提
第4个回答  2019-02-12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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