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09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9
如果能够证明是有你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赠于你个人,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就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
第3个回答 2013-09-09
中华遗嘱继承网为您解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俩看,应该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第4个回答 2013-09-09
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父母未明确表明赠予子女个人,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想成为个人财产,完善相关手续。即你父母明确表明该房产赠予你个人,如赠予合同。保存相关专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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