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工伤怎么办?

我是一名电工,2014年1月进公司,但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今年3月,一次在架电线时,我被高压电击伤,导致全身上下严重烧伤,后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也被医院鉴定为终身残疾,公司只是帮我出了医药费后就再没过问过,请问我该怎么办?

没签合同受了工伤要如何处理呢?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第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第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第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第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你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以后,在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只有鉴定出有伤残级别,才能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

  一、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第30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注:工伤医疗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停工留薪、每月生活费、护理费等内容。

第2个回答  2014-08-20
您好,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建议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六度伯乐解答:《劳动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第30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注:工伤医疗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停工留薪、每月生活费、护理费等内容。
因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再者,该用户可以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从而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0-05
据你所述,你父亲是在上班时间受到的伤害,虽然未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但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形成了工伤构成要件,所以是工伤!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报请医疗部门进行医疗鉴定,根据认定结果,你老板必须支付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等一系列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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