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从进公司日期算起还是从转正后签定合同之日算起?

年假是从进公司日期算起还是从签定合同之日算起?
我是2007年12月18日进入公司的。因为有3个月的试用期,并于2008年2月1日提前转正。
但公司在2007年12月25日集体签定了劳动合同。 但是至今合同都没有发到员工手头。
如果要休年假是从哪个时间算起。是进入公司开始算? 还是签定合同日期算? 还是从转正日期算起???
手头没有合同有什么方法能挽回自己休年假的权利???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条例中没有规定必须是签定劳动合同或转正等要求,所以年休假应该以你进公司的第一天开始算起.
有没有合同都不影响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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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4
是从进公司那天算起的!
第2个回答  2008-12-04
具体的情况你最好去问问公司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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