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非法行医)求助

某地区医院,出租科室给某医生,是否是医生还不明确,此医生在电视台以医院名义打广告宣传,并保证100%治疗,发保证卡承诺,结果该医生不久逃跑,患者报案后,并向医院索赔,且有医院开具的发票,医院称自己不知道医生是骗子,也报案,赔偿问题等公安破案后协商,现在患者以把医院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有两个问题,
1.医院是否要有赔偿责任,赔偿100%吗?
2.现在骗子跑了,医院要负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
3.现已起诉法院,要收据哪些证据?
卫生部已明禁任何医院不能出租科室的,参考文章如下:
http://www.law-lib.com/hzsf/lw_view.asp?no=5809&page=2
患者暂没有人身损害。药的成分也没有鉴定

1。医院有赔偿责任,赔偿100%。(然后向行医者追讨)
2。谈不上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以发票上按章的医院为被告。既医院为被告,这里与“医生”已没有什么关系了。法律上视为医院主体。医生不承担个人责任。
3。证据很简单,收费单,给患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建议:法院不会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保证100%治疗),也就是说你只能要求实际造成损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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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14
医院对医生的医疗行为负全责.何律师.
第2个回答  2008-10-14
请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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