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发回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重审?

如题所述

1、是发回原一审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定是消灭了原来的所有判决效力,故无论原判决是一审结案还是上诉审结案,统统归为零,这个案件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审判过一样(注意,特指程序上“从来没有发生过”)。
2、打个比方:老师把学生的作业撕掉,这样否决原判决,指令其重写,就是发回重审。一切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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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26
关键看生效的判决谁作出的,就发回给谁。除非上级法院指定。
第2个回答  2014-05-26
要看原来生效判决是一审还是二审。
第3个回答  2014-05-26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条明确规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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