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我在公司三年了,现在公司以我没有创造价值,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要求我自己提出离职(过年奖金也没给我)。经过商谈公司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还说即使是辞退你也不会给你赔偿,甚至说你要不辞职就给你调岗降薪。我自己翻看过合同相关经济补偿内容只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最重要的是合同上有个附件是职业守则与纪律相关的内容,其中写道企业随时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企业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补偿损失。(内容写到故意拖延怠工履行职务,探寻散布他人收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他人工作,提供虚假资料等)请问公司说辞退我没有补偿是真的没有吗,要是真的给我降职降薪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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