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不是一个概念。试用期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包含于劳动合同之中的,必须以不低于正式工资的80%作为报酬的用工期间,并且同一企业只能存在一次试用期。比如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为一年,如果劳动合同是2009年12月1日起生效,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日是2010年的11月31日。(即前面所说的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之内)。
见习期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在转为干部编制前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
特别注意的是企业是不得设立见习期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30
见习期和实习期是不一样的。简单地说有如下区别;
一,目的不同;见习是让学习者对所将要学事物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增加一些感性认识,为今后理论知识学习和深入学习时打一个基础,也可通过见习帮助理解学习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实习是在正式上岗前,把已有的知识运用于实际的操作中,进
而熟悉和熟练满面掌握本工种的技术,以达到岗位技能的要求。
二,时间不同;见习一般是在接触一个学科之前,也就是说在准备系统地学习一个学科之际学习;而实习则是在比较系统地学完一项专业之后,正式开始从事一项专业之前,也就是说实习完了,如果合格就要正式上班工作了。
三,见习和实习的人员都是双重管理,即培训方和接受实习部门。但见习的时候,主要管理方是培训单位,实习阶段接受实习的单位是主要管理方。
当然这主要是从培训部门的习惯来说的,只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09-12-30
不是,见习期要比试用期好。见习期>=试用期。
见习期没有规定多久的,但刚进公司把见习期当成试用期也可以,但必需符合下面的法规。试用期过后,爱当什么期就什么期,工资比试用期发多,而且买社保,并签劳动合同。在深圳低于2000的工作,不做。一般都是2500以上,否则不够租房子和吃饭,难道要带本为资本家卖命吗?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4个回答 2021-01-02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学徒期,这即是四个概念,又是四项法律制度或政策制度,它们都存在于就业领域。这四种制度有各自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也有各自的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