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一个人到别个地方买房子,房子拆了后,可不可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建

第1个回答  2018-03-30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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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5-26

宅基地房只能转让使用权,不可买卖。转让需满足以下四点: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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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第九条、第六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能该组织的成员才能依法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律虽然未禁止对农民出卖宅基地所建住宅,但售房主体却受到法律的限制。

如果购买方为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等情形的(指该农村村民以外的持有其他城镇户籍的自然人),以买卖、出租、受与住宅,或者以抵押等方式变相购买农村宅基地的,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假如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已经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在原有的宅基地上重建住宅后,遇到国家总体规划而需要占用该宅基地等情形时,该宅基地就不受购买方的法律保护。因此,建议购买方不要随意购买农村的宅基地。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法律)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4个回答  2021-12-30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个人建议】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在本村村民之间是可以相互流转的,但是不可以进行买卖,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法卖给本村人的则属于无效的买卖。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其他方法进行改进。
【拓展资料】
一、宅基地转让也要有原则,要符合“一户一宅”
我国有少部分一户多宅的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转让人不想要那么多宅基地,是可以转让出去的,但是受让人必须是没有宅基地的本村村民。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村民如果将宅基地转让之后,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了。
所以说,对于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宅基地的转让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按照法定的政策来进行,并不是随便转、随意转。
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20-07-27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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