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男方和女方从1999年同居,当时办理的结婚证是托关系办的,双方没有到场,也没有登记存档,现在要办理离婚被告知结婚证无效。2004年双方生有一子,孩子的户口随女方,准生证的办理都是用的这张无效的结婚证。现在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如果起诉到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女方的户籍登记怎么变更?

通常来说,起诉流程都大同小异,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自己的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等。2、然后到法院立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第二种是双方都是无配偶者的,以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纠纷为由起诉,法院也会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法院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判。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不是起诉就能胜诉,法院一般需要根据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平的判决。原告一方如果在起诉状中写漏了自己的诉求,例如共同购买的汽车可以分割但没有写在起诉状内,可能导致最终得不到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解除同居关系想要胜诉的话,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合法的主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1)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因此,双方或者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直接解除即可,无需起诉,起诉也不会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2个回答  2010-06-05
直接到法院起诉,写个起诉书,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去立案了

如果已经有协议,直接分开也可以,你们的结婚无效就相当于没结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05
这已经是事实婚姻,也是有效的!
第4个回答  2010-06-05
你的结婚证应该是有效的(只要是民政部门办理的,不考虑办理的时候是否合法都是有效的)。
你现在应该是离婚,不是解除同居关系。
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到民证部门办理离婚,时间短,成本低。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其他证据材料,如果起诉需要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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