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要提交六个月双方不在一起的证明吗?是不是第二次起诉就一定判决离婚呢?

如题所述

  1、法院判决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要提交六个月双方不在一起的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没有新的理由或事实,原告不可以在六个月内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没有规定一定要提交六个月双方不在一起的证明。
  2、第二次起诉不一定判决离婚的。
  法律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双方的感情情况,虽然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但如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有和好可能的,仍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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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3
石家庄离婚律师刘佳律师:

你好!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经过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不是必须提供6个月期间分居的证明。举证属双方自愿行为,只要能证明你所主张的事实即可,法院不会强制双方举证。
另外,第二次起诉,不是一定会判决离婚。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但没有必然性,还要视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03
不需要交这个证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内不准再起诉,这6个月被视为你们的考验期,如果6个月过去后,你们感情还没有恢复,判决离婚的可能会是很大的,但不绝对,如果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更好!
第3个回答  2010-06-03
没有要求必须提交六个月双方不在一起的证明,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的,但也不是全部。
第4个回答  2010-06-03
1,不需要提供是否同居的证明,但要提交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证明;
2,事隔半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以判决准许离婚为原则,不准离婚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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