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代理记账公司,14年7月入职。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医社保,工资发银行卡,是自己办的,不是公司统一办的工资卡。
1月初先向财务总监提出口头辞职,一直挽留不批,直到2月中旬同意,遂向老板提出辞职。同样是不批拖延了一个星期,至年前终于松口。(没有书面递交辞呈,都是口头辞职的)辞职是批了,但要求半年后离职,理由是招不到人无法交接。但是我没办法等半年(已经是有去处无法再耽搁)。基于职业道德是应该交接好再离职,但提前提出辞职,给了一月时间招人交接,如果到期还是没有人来我可不可以直接离职,这样会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或是说代理记账公司确是要交接个一年半载的?
希望各位给我解决的方案。基于法律的规定给出解决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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