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跟我签合同,离职提前三日通知,公司以没有交接清楚为由不让离职

我是今年3.25日来公司上班的,面试时谈的是试用期两个月后加工资500块,上班期间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定劳动合同,昨天以书面形式办理离职,老板不签字(说没有把工作交接好就不能走,其实已经交接的很清楚了,只是新来的同事接受能力问题,做设计的。)其实这些都只是借口,让我给他一周的时间,上班四个多月,公司只交了一个月的保险,工资一直没加,现在离职,想尽各种理由为难我,本来这些都是小事,工资结了算了,但是现在想想,我太吃亏了,我想以劳动部门来帮我处理,我应该要得到的合法权宜,我想问问各位,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的是怎样的赔偿?还有综合保签?我现在有公司上班的进出卡,还有曾经的采购单可以证明我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提出书面离职后,就可以走人,不需要等三日!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10
如果公司未签合同,是公司的不对。但是看起来这种不负责任的公司也实在没什么可留下来的价值,你是做财务的吧?他们想随便找个人教会他们的自己人做财务才是最终目的,这是种变相欺诈。按现行劳动法规定,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满一个月必须于用人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金。不知道你们的劳动合同是几年的,但是像这种情况可以打12333劳动维权,完全可以制裁他们的。
第2个回答  2010-08-10
建议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免费的,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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