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公司以工作为交接清楚为由不发放工资

我1月4日进入公司,面试时谈好试用期为三个月,(无书面证明)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社保、3月3日,我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辞职到期日为25日,26日我去公司领取工资,但公司以工作未交接清楚为由不给予发放工资,但我工作已经全部交接清楚,并写了工作交接内容及清单给新来的同事。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因公司未签合同及社保我的辞职日期有问题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必须工作交接清楚吗?

公司这样做明显不合法。试用期提前3天就可以了,且工作交接内容及清单交给新来同事,已属于工作交接清楚,这种状态下哪怕是因公司方面未找人交接你的工作也可以离职。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直接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当然,主动辞职结清工资,有些地方规定5天内,有些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结薪日结算工资,但是不能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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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3
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应当按照正常手续办理。同时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所以以工作交接为由不发放工资是违法的。但是劳动者也有配合用人单位交接工作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11-03-28
公司这样做明显不合法。客观存在并发生了雇佣关系 不管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都应当全额支付你应得工资。如果跟公司协商无果 建议你到当地劳动局或当地总工会反映情况
第3个回答  2011-03-28
1.不合法,试工期没有三个月的....最多试工期两个月
2.在试工期内,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到第三天就可以走人.
3.如果不给你工资你去劳动局告你们公司
4.可以打12333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3-28
劳动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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