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校实习生,学校组织的为期六个月的实习,可是中途我觉得不适合这份工作,我想离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签过一个为期6个月的三方协议,7.1开始我8.17号离职,工资是8.15号发7月份工资的,那我8月份的17天工资还给吗?
我现在关心的是否要交违约金,不是追薪的问题!!
急~~~
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没有写明有违约金问题!
我需要提前多少天递交辞呈!

回答这个问题,有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否拟定了三方的实习协议。这个很重要。以我校实际情况来说,我们安排学生下厂实习前会与该厂、全体到该厂实习的学生签订一份《实习协议》,用来明确三方的义务责任和保障三方权益。

发生欠薪、拖薪、工伤、故意责难或者类似您情况等实习问题,协议将成为有力的依据。

而您的问题,在我校也实际发生过,一般企业都会为学生支付报酬,哪怕是不打招呼就自行决定不上班(采取事后教育)。

由于没有办法了解您是否签订了这份协议(学生方签订人有可能是到企业实习全体学生的代表)。有如下建议:

1、如果有协议,企业欠薪或者拖薪。建议报告校方(协议签订人,他和企业负责人一般关系不错),由校方出面进行沟通,毕竟是长期的合作关系,加上白纸黑字,一般能够顺利解决。而您的报酬,一般实习协议上做了明确,无论是是按天算或按月计算,企业都应该按出勤天数支付报酬(按月则进行折算)。
但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实习协议注明了实习报酬由企业支付给学校,再由学校进行分配的话,学校一般会全额(如我校)或扣取部分费用(介绍费,赔偿企业因人手短缺造成的停产,实习期间造成的实物损失等)再行分配。这时,您需要向学校索取(注:如不主动索取,黑心学校会当没事发生)。
还有一种情况是,实习协议上注明了实习期不支付报酬(以员工培训代替实习待遇),这就没办法了。

2、如果没有协议。这就比较麻烦了。还是建议您首先与校方(如不熟可通过班主任),尝试通过校方进行沟通。
如果还是答复不支付报酬,您就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了。只要有证据(如出勤记录等)证明你与公司发生了劳动关系,就有权利索取劳动报酬。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正当权益。建议凭借书面证据或者人证(比较难)通过劳动仲裁或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诉。

希望答案让您满意。祝追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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