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有没有孩子的份?

他近年不在家住,孩子一直我一个人带,婚后购买的房子如何分割?有没有孩子的份?孩子还要上5年学,他不讲理,不会给孩子抚养费。另外,房产在他的名下,他不肯过户给孩子的话,如果法院判给我,我应该如何保障房产不被他悄悄卖掉?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综上所述,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是不会分割给孩子的,但是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都同意将房产留给孩子,那么也是可以将房产分给孩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婚姻期间的房屋属夫妻二人所有,不管子女多大,都没有孩子的产权。

抚养费可以在判决时向法院提出。不过要注意的是,孩子生长到18周岁后父母就不再有抚养义务。除非小孩考上大学,或有考大学的意愿(这个最好有个书面证明或是申请说明),在抚养费上法院才会预先判决以后需要对方支付的钱。

至于产权,你可以先行到房管局做异议登记。在判决下来前,冻结该房产。这样做是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虽然现在买卖需要买卖双方产权人都到场,但是万一工作人员失误,在你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过户手续,即使你随后用司法途径解决争端,也很费力费时。
然后等判决下来了,你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产权证、国土证等,到房管局将产权改为你名下。这个没有税,只有80元转移登记费。但是要注意,判决书上一定要写明产权证的字第号,房屋的地址,面积、楼层等,这样才能办理离婚过户。

最后那个地址是办理异议登记的注意事项,及这个业务的含义及用途。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9000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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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9-03
建议去找专业律师为好。
据我所知的是,婚后房产时归夫妻所有,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都有份的。小孩如果是归属一方的话,另一方就要付抚养费一直到18岁或者大学毕业。作为小孩监护人,在财产分割时候可以酌情多分。 作为家庭共同财产他是不可能偷偷卖掉的,否则离婚时候他还是要返还给你的,这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注意的事他捏造出债务,然后说卖房子的钱还债了,那就复杂了。
第3个回答  2021-05-28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第4个回答  2009-09-03
1、婚后购买的房子理论上一人一半,与孩子没有关系。孩子是没有份的。
2、要是他不付抚养费的话,可向法院起诉他,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他有固定的工作或有财产,就不怕他不给。
3、房子如果是判给你的话,到时候你可凭判决书向房产局过户。
4、判决书一判决的话,你就拿到房产局备案,这样他就卖不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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