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自己走还是等着被辞退?

在公司三年半,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岗位秘书。去年2019年刚重新签二轮合同。昨天领导说部门改革,没有我目前这个职位了,让我自己想想怎么办。听他的意思是让我主动离职。我也跟他说了我不会走,具体咋安排听从领导安排。后来他说如果每个月只给我基本工资我会怎么办,我说我接受,反正不会自己离职。

朋友们,我该怎么办?现在手头还是有工作,我是坚持还是离职?领导现在经常在我面前冷落我,说事故意把我支开。请朋友们帮帮

楼主,您好!非常同情您的遭遇!
目前您这种情况,我分三种处理方法:
1、如果楼主是真的还想继续在公司做,跟公司协调看看,是否可以调岗。当然,前提是,公司调岗需要跟楼主协调一致!
2、如果公司为了逼你离职,一直发基本工资,这属于公司单方面给你降薪(降薪需要公司与个人协调一致),楼主可以选择不接受,那么就可以仲裁了!
3、如果楼主不想在公司做了,也不想直接去仲裁,可以找公司相关领导协商,按照辞退的流程走,按照N+1倍的赔偿方式给您补偿。这样楼主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去重新找工作了!
望楼主采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2-25
我认为应该自己走,领导已经很客气的跟你说,没你这个岗位了,你说你不会离开,领导又给你说每月只给你基本工资,其实领导意思已很明确了,你自身有手艺,在哪里不能吃饭,很简单,走人另谋高就,或再去找份职业。
第2个回答  2020-02-25
如果得不到重用的话,那肯定是直接离职就好了呀,毕竟能力强到哪里都有口饭吃。而且领导的做人也是太差劲了,你都说要努力干了,他还是没把你当重点员工来培养。还要给你降薪,那肯定直接跟她拜拜了!记得要来工资,做事就要老板付出酬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16
如果公司调岗薪资待遇降低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单方面调岗的,原则上无效。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您如果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等到公司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则到时候你可以索要经济赔偿金。
看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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