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在进行行政诉讼,二审法院以程序不合法的理由发回重审,不知道现在我们上诉人这一方在接到发回重审的判决时,需要做些什么?还能做些什么?需要再写诉状吗?可以补充证据吗?可以将原来的诉状重新整理吗?二审法院会不会将我们二审时的答辩状上诉状也发回给一审法院?我们需不需要向一审法院提供二审时的答辩状上诉状?急,谢谢!如果抗诉,以什么理由抗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