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第二套住房付45%的首付。现在售楼部要求付清尾款,要不然退款的话要给开发商全款5%的违约金这样要损失近4W块钱啊。通过法律途径能不能让开发商全额退还?补充,首付是在房贷没办理的情况下交的,此后银行又不予办理房贷。还有一点,所有购房合同跟按手印等都不是本人办理的(由于本人当时出国就找人顶替了),这样能撤销合同吗?是否会牵扯到其它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