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甲房地产项目,2016年5月18日,预售房屋一套,售价100万元,同时,收到客户乙交付的预售款80万元,该项目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征收率5%。
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预收房款
(1)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80
贷:预收账款80
(2)预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简易预缴)2.29
贷:银行存款2.29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7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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