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交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可以要求将房产证改为两人的名字吗?

男方在婚前交首付买下一套房产,这套房子是否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结婚后因为男方的月薪不够还贷,一直是夫妻一起还贷的。这种情况下女方怎么要求将这套房子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不同意变更,女方怎么办?

首先产权证上是可以加上两个人的名字的,甚至更多人的名字,但是真正的产权人只有一个其他加上去的名字都是属于共有人,我建议可以去产权中心办个共有权证,就出几十块钱就行了!还有就是男方是在婚前买的房,做公证的时候并没有加上你的名字,那就是说你是没有份的,那是属于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们婚后你参与还款,那可以去做个公证,那就可以把你追加成共有人,也就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如果像你说的男方不同意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只能靠你们自己去协商,最坏的结果就是协商不通离婚,而如果他坚持不变更,你又不满意的话,现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不参与还款!因为他不变更的话,那就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你有权利不参与他婚前财产的任何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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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5
不需要很复杂的程序,你们只要约定该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可。
依据是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归其所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婚前的财产,如果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为共有的,该房屋在离婚析产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所以,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完全可以维护你的权利。当然,该协议中你们可以约定各个份额,如不约定的,一般推定一人一半,因为家庭财产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按份额共有的情况下,推定为共同共有。该协议你们也可进行公证,且推荐进行公证。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经公证的文书,如无明确的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所以,对您的建议是:1、签订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的协议。2、办理公证。3、收好这份协议吧!!!
第2个回答  2009-06-15
带结婚证去房管局办个共有权证就好了。

倘若不愿意,那也没关系。你们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的话,现在这套房子就是属于你们共有。
第3个回答  2009-06-15
公证处做公证,此套房产夫妻双方各占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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