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跟姐夫离婚半年,他们之前感情不是很好,我姐夫在外面跟别的女人住,我姐的话除了脾气不好没做过啥对

如题所述

问:我姐跟姐夫离婚半年,他们之前感情不是很好,我姐夫在外面跟别的女人住,我姐的话除了脾气不好没做过啥对不起我姐夫的事,现在我姐想向法院起诉他进行损害赔偿,法院会受理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离婚诉讼的资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离婚诉讼相关书籍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