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没人交接 我和公司说再等一个星期 公司如果没交接走了 拿不到工资

我辞职了,可是到时间公司招不到人来交接,我说和公司说我最多再等一个星期,到时候招到招不到人我都要走,公司说,如果没人交接我走了,我不会拿到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们是一个私企,总公司在深圳,我是在河北办事处工作,3月4号我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到现在公司还没有派人来接替我的工作,我向公司说,我最多等到4月12号,到时候招到找不到人我都要走,公司说如果没交接就走人了我不会拿不到工资。我们是压两个月工资的。也就是说我现在还有2月3月和4月这几天的工资没领到。

完全不合法,比较极端的假设一下:一直找不到人,你就一直走不掉了?
劳动法规定:正式合同期,需要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就可以办理手续走人了,如果拖欠工资或者不给的话,完全有正当的理由去劳动仲裁。找不找的到人完全是公司自己的事情,和你没关系的,你已经留给公司30天的时间办理交接事宜了。你也没有必要多等这个星期了,这完全是你善良的表象。
不过请注意:以上的情况是你正式提出过辞职,而且已经到最大期限30天。
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是在中国,就适用中国的劳动法,你有签合同、你有按规定时间提前提出书面辞职的话就不用担心。你要是还不放心,可以给当地的劳动局打个电话咨询,上网站咨询也可以。再不行就上法院,还不行去政府。一般你只要去劳动仲裁了,单位肯定会乖乖的把工资给你放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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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8
公司当然违法了,到了4月12日,你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监督部门投诉,记得把合同、工资单、工作牌都带上!他们不断要给你补发工资,而且还应该给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0-04-07
你好!只要你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写出书面申请,到了期限,就可以离职。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建议你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3个回答  2010-04-07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日辞职就可以走。也就是说,你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然后这个日期到了之后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走人了,而且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如果说你过了这个期限了,单位还是不放人,那单位就是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到时候如果不能解决,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第4个回答  2010-04-07
请详细说明,你是什么类型的公司!一般来说离职报告提前15天,不管公司有没有找到人,你都可以正当离职!如果没有合同的话当天离职都行,但是处于人情事故,你还是等15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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