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和我母亲,没有其他继承人了(爷爷奶奶已去世,只有我一个女儿)。现在我们准备卖掉房子,去咨询过了,要先作继承公证。房产证改成我母亲的名字,需要我放弃我继承的那部分,要花费2到3千元公证费。
我想问的是:1.如果将房产证改成我和我母亲两个人的名字,是否就不需要我出那笔我放弃继承的公证费了。可以的这样做的话,还需要其他什么费用吗?要公证吗?
2.如果改成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那公证费是怎么算的?是房产评估价的50%*2%,还是房产评估价的25%*2%?
这几天跑的头都晕了,希望懂行的朋友帮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