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要求辞职公司领导不批,怎么办???

没有签合同要求辞职公司领导不批
本人自09年7月份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会保险,今年8月30日 本人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中间调休一周,加班没有加班费只可以调休)9月8日来上班公司方面通知现在直至年底前一律不批,找了我的直接领导,但表示接到上级通知不予放人除非总经理同意。今天也就是12号,总经理说总经办下了规定年底之前不给批,且这通知不需要让我们知道的,是公司规定,没有理由。
之前我的一同学也因没有总经理没有批,就走人了。(总经理直接放话说反正没有签合同,你们要走随便,他是不会批的)这不就意味不予结工资,请问该如何办比较好。
我的辞职报告就写了个人原因,就没有其他具体的原因了。
希望能有个针对我这实际情况的 分析下 谢谢 非常感谢。

1、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即再补3个月的工资。
2、单位拖欠工资本身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不光可以要回拖欠的工资还将会受到劳动执法部门的处罚。
3、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一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二是不为劳动者办理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三个月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数退回收取的押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必须让老板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第三,上述通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需要老板批准,也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你可以立马走人。如果老板不按通知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并办理离职手续,这时候你再申请劳动仲裁,据绝对胜算。
4、通过仲裁解决,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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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30
第2个回答  2019-10-06
公司没有注册下来还只是筹建也就不能称之为单位,当然也没办法替你们交社保。
只要你有相关证据证明你的工作时间(比如考勤卡、工资单之类的)工资不能少你的,如果不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10-09-12
603989885 的回答很详细了,重复一句,一、要求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按双倍补偿工;二、补缴从业期间的社保;三、根据公司的违法条款,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达到时间可以走人;四、离职时主张经济补偿;迫不得已时通过劳动仲裁直至去劳动监察大队和社保机构举报。祝你顺利。
第4个回答  2010-09-12
由于单位有过错,您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单位同意,通知到达单位即生效,且您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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