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前妻离婚时协议给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给孩子三万块钱还有一个房子,……

我丈夫和前妻离婚时协议给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给孩子三万块钱还有一个房子,去前他前妻要追加抚养费,一个月又给孩子三百元。今天孩子上高中,他前妻把房子卖了18万,我们生活在吉林市,我老公认为房子卖了就不用每月给三百元了,但是他前妻还要。我和我丈夫去年七月份结的婚,从今年开始我们俩就都失业了,我丈夫有两套房子,还有点存款,这些都是他和前妻离婚之后赚的,我们俩现在就吃存款呢,现在我们两个人的孩子也快要出生了,如果他前妻再要钱我们不再给了可以吗?要是打官司的话谁会胜呢?

离婚协议时抚养费一次付清有没有书面凭证?如果没有,在孩子成年以前是肯定要一直给抚养费的。你们虽然失业了,但是还是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所以从法理上来说,打官司是肯定要亏的。
如果当初有书面凭证,那个三万块和房子是给包含了以后所有的孩子的抚养费,而女方也同意的话,你们就可以不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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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9
孩子18岁之前,都要付的。
如果你们的生活确实困难,不能支付,可以要求法院变更判决,就像她前妻要求追加抚养费一样,因为情势变更,可以要求增减抚养费的。
第2个回答  2010-09-09
你们可不给也的钱,她是否也结婚?要是结婚就不用再给钱。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场官司你们会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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