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前妻离婚时协议给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给孩子三万块钱还有一个房子,去前他前妻要追加抚养费,一个月又给孩子三百元。今天孩子上高中,他前妻把房子卖了18万,我们生活在吉林市,我老公认为房子卖了就不用每月给三百元了,但是他前妻还要。我和我丈夫去年七月份结的婚,从今年开始我们俩就都失业了,我丈夫有两套房子,还有点存款,这些都是他和前妻离婚之后赚的,我们俩现在就吃存款呢,现在我们两个人的孩子也快要出生了,如果他前妻再要钱我们不再给了可以吗?要是打官司的话谁会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