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已过世我妈妈健在,有一处房产。现要拆迁。我想问我亲叔叔的女儿能继承房产吗

如题所述

1. 我在此事件中有过错吗?有什么过错?
没有过错
2. 十年前父亲母亲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到底是不是我的?我有所有权吗?我能使用房子拆迁费吗?
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就是属于我的,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可以使用房子拆迁费。按照《物权法》中的登记对抗主义原则,房屋经过登记过户即拥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3. 老房子是赠与还是遗产?是赠与的话,那房子是不是完全都属于我?还是我和母亲分?其他人有份吗?
老房子属于赠与,个人理解认为这是父母亲双方在世的时候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行为,并不是约定在死后子女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这是一种赠与并不是遗嘱继承。由于房子是父母亲双方同时同意赠送给我的,所以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其他人并没有份额。
4. 拆迁得的钱中有多少是我的?是不是我母亲一半,我一半?还是都属于我?我的哥哥姐姐也份吗?
个人认为拆迁的钱全部属于我。母亲已经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所以并无所有权,而哥哥姐姐更加无所有权,因为房屋属于父母对我个人的一种赠与,并不属于遗产,并且已经经过了登记,具有完整的物权效力。
5. 如果哥哥姐姐打官司告我,法院会怎么判?我能胜诉吗?
法院会判他们败诉,我可以胜诉。首先,这所房屋在购买的时候我支付了所有的费用,其次,父母在世的时候我尽到了赡养的义务,符合民法中的善良风俗的原则,其次,父母已经履行完房屋过户的所有法律上的手续,我在过户之后即成为房屋的所有权者,因此,我能够胜诉。
6. 我应该怎么办?
不必理会他们无理的要求,如果他们提起诉讼,我们需要出示房屋过户登记等相关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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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1
首先,房子的产权要看是谁的?要是你爷爷的,而且没有遗嘱说房子给你爸爸,那就得和你叔叔分房产!要是房子房产是你爸爸的,那别说是你叔叔的女儿,就是你叔叔都不可以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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