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于09年8月24日作为担保人向他人担保3万元,约定09年10月24日归还,同年的10月8日又担保4万元,约定于2010年6月28日归还,该儿子的父亲又于2010年5月6日约定延期6个月,分别在原有的两个借条上签上担保人(父亲)的名字(也就是每张借条上有两个担保人),现在债权人已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在该官司中儿子与父亲分别承担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