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公司和甲方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约,我和外包公司合同未到期,让我和新公司签新的合同,可以拒绝吗?

我们公司属于外包公司,我在乙方公司已经工作两年7个月,现在甲方和乙方合同到期,但是我和乙方的合同还有两年,乙方要求我去另外一家公司去签署合同,但是工资下调,我不接受,而且我担心和新公司签署合同后,新公司以其他理由在试用期把我辞退,我补偿金也拿不到。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按你所说,乙方是劳务派遣公司,你与乙方构成劳动合同关系。你刚入职乙方时,乙方可以与你约定一次试用期。不管之前是否有无约定试用期,如今你早已过了试用期阶段,所以你不用担心还有试用期问题。因为你与乙方构成劳动关系,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仍继续有效,原约定的劳动报酬也继续有效。如果乙方重新派遣你去新单位时降低了工资标准,你可以拒绝降低,乙方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乙方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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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30
劳动者与外包公司合同没有到期,劳务派遣公司要求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以前劳务派遣公司先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反映到就业局解决,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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