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房租纠纷!

房东甲与承租人乙签订了一个租赁合同,约定房间租期是2019年10月到期,房租按三付一押的形式交钱,现乙在租赁期间将房间转租给次承租人丙,与丙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次承租人丙只交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和押金,。现次承租人丙在三个月租期满后要求乙返还租金,是合法的吗?如果乙拒不归还押金,次承租人将钥匙扣下,是合法的吗?

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基于以上的法律规定,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追问

怎么觉得你的回答好像不是这个案例的问题,我问的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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