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试用期内被公司无任何正当理由辞退的,我能得到那些补偿

如题所述

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从你讲的上来看,试用期公司要炒你需要证明你不适合录用条件,不能无故炒人,如果你自己走的话,是拿不到赔偿的。过了试用期,你之前也签了2年的合同,如果这个时候炒你,公司就违反了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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