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

由于上班不久,交接的东西比较乱。处理过程中没留神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发错东西。给公司造成很严重的错误,损失十多万。上班3个月没转正。一个月后提出辞工,领导不批,理由是事情结果还没出来,走需要承担损失责任。我想了解一下是不是如他所说需要赔偿一部分或是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你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得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无明确约定,关于你是否存在过错,及公司是否存在经济损失,得由用人单位进行事实证明。并不是用人单位说你给公司造成损失了损失的事实就能成立。即使你的行为确实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公司规定应赔偿损失,但也不能克扣你全额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得超过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要离职,提前30日通知公司。如果是因公司未足额发放你工资而离职,你不用提前30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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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您与公司订立的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员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承担,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这样的规定,公司有权要求您支付损失。
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约定,规章制度也没有规定,公司无权要求您承担全部损失。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扣发员工工资的话,公司可以扣发您的部分工资作为处罚,但每月扣发额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扣发后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您要明确的是,您的行为不是您一个人的行为,是代表公司的行为,因此,应该由公司承担损失(这种损失叫经营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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