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3-06
两年。法律原文是这样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3个回答 2011-03-06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也就是说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分居。
第4个回答 2011-03-06
两年
在此期间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即不同房,不互相给钱。就是相互间经济独立,生活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