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跟地方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样的条款无效吗?

如题所述

这要看具体情况,应该具体分析地方法规具体内容,一般违反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合同才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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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0
无效,合同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的。但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违背当事人意志(比如说一方强迫对方签署合同),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而签署的合同或者一方受胁迫而签署的合同当然是无效合同。
第2个回答  2021-06-05
只有劳动合同和劳动法律及劳动行政法规(这不是地方的)冲突的,才是直接无效的,至于地方性法规则不一定,地方性法规和劳动合同冲突,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看审查结果。
第3个回答  2011-04-20
当然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4-20
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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