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企的优惠政策,分公司也可以享受吗?

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企的优惠政策,分公司也可以享受吗?
观点相差太大了吧,有的说行,有的说不行,到底相信哪个??

“分公司是不可以的。子公司则可以。主要是看是否是财务独立是否为独立法人单位。
具体的请看我博客。”

上面这个答复不正确!

首先,我们先要搞清楚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简单讲: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总分公司只有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母子公司中,母、子公司各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其次,目前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即一个独立法人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因此,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企业所得税应与总公司汇总缴纳。

因此,若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分公司实质上也享受到了同样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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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2
分公司绝对不享受,详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或者最便捷的是你直接询问当地的税务局。
第2个回答  2016-06-30
  分支机构在法律意义上不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包括总机构和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3个回答  2010-12-02
分公司是不可以的。子公司则可以。主要是看是否是财务独立是否为独立法人单位。

具体的请看我博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2-09
分公司貌似缴税也是在总公司的吧,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起享受税收优惠的,子公司和总公司则是独立的个体,不能和总公司一起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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