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25
试用期约定,是可以3个月,最长可以6个月,试用期间不能确定是否满意,可以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但应以你们签定的具体合同约定为主。如果没有约定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必须决定是否转正,那么公司是可以要求延长的。
但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应通知是否转正,还是继续试用或终止合同。没有书面通知,又继续工作的,应视为转正。
你应与公司人力部门申诉,不是与部门领导说(虽然可能会得罪你的部门领导)。如果没有转正且给你补2个月的工资差,说明这样的单位是没信誉、没人性、没发展的企业,建议你解除这个单位。
当然,如果你非要在此单位干,你就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求单位补工资差。(合同已经自动转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