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承诺工资,结果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不承认当时的承诺

在上个月8号的时候入职,由于我还没有毕业,属于实习期 但是当时口头承诺会给月薪两千,今天14号了发工资只发了一千,而且一直没有签合同,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我问人事部门的人还有当时承诺给我的项目经理,都说当时没有承诺过我这些话,我现在已经拿到一千块 是不是可以直接辞职走人了?他们的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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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4
对的,而且你没毕业,不是法律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完全看你们双方的协议了。现在没协议,单位一分不发都可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4
你们即使要辞职走人,也可以要求公司先补足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0-12-14
口头协议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因为没有第三个人在场提供不了证据。。。而且 你又没签合同。。其实你可以直接走。不需要打什么招呼。。。他们忽悠你 。。你还直接按正常手续走?。。是我的话。。我会直接走。 什么招呼都不打。
第4个回答  2021-05-28
属于对方违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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