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劳动合同签了三年,第二次签合同有什么要求,还有年限的问题?

是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多少年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谢谢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那我果断签你三年试用你6个月啊,这样试用期工资原则可以打八折(不过也很多公司不变)但的确给公司更多时间考察试用者。
其次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的第三次续约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除非你犯错误,只能你开我,没有我炒你了。那还是3+3+无固定更划算些呐。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岗位、职位、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的变化,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进行协商,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若原劳动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仍适用,也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便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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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9

第2个回答  2011-03-23
续签合同,不降低待遇就行。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只要员工要求续签五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必须签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第二次签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合意平等签署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要求的,在年限上面如果两次签合同的期限超过了十年,那么你和用人单位便成立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雇你了。
另外第三次签合同时,如果你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得拒绝你的要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3-23
1、福利待遇和工资标准不低于之前的合同,若低于以前的标准,你可拒签,同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2、第二次签合同没有期限的规定,如果连续签了两次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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