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天6月底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在学校举办的招聘会上找到了一家企业,并从1月份开始工作,当初面试的时候人事说是试用三个月后转正,签合同上保险。按照当初的约定,应该在4月份转正,但是公司以我还没有毕业为由拒绝转正。并改口说我现在是实习生的身份在公司工作。现在6月份我拿到了毕业证,但是公司以目前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任然不和我签合同(PS:公司合并重组已过半年,但新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制定出来),具体什么时候可以签合同还不确定。我想问的是,我已在这家公司工作半年,按照当初的约定早应该转正,但是因为我没有毕业证所以一拖再拖,而现在有了毕业证任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可不可以在我毕业之后工作的第二个月拿到双倍工资?《合同法》上说的工作之日起满一个月包不包括试用期?另外公司说我是实习生的身份明显和当初约定不符,这种行为算不算故意延长试用期?我该怎么维权?
谢谢,请问我申请仲裁有没有时间限制?听说有个一年的限制,是离职之后的一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