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人员离职后佣金怎么要回 急急急急!!!!

本人是一名售楼人员,在公司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今年8月到期,本人决定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突然今天一早开会公司宣布对离职员工的佣金公司要扣除未结算佣金的50%给在职人员(理由是在职人员要完成离职员工客户的后续工作)主要是接房。本人觉得这个很不合理,我自己的客户从销售初期到后面客户下定 签约还有按揭手续都是自己办理的。而我也是准备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而作为房地产代理公司来说要扣除未发佣金的50%不知道合法吗?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收益,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希望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帮帮忙?回答的好重赏!!!谢谢各位了
(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条款里面并没有说离职员工要扣除佣金50% ,只说明佣金发放以开发商到账为准,而今天开会后公司就写了个这样的扣佣金的销售制度。)

这是你们公司的一厢情愿,一个公司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吗?还要劳动法干嘛。你可要拿好你劳动合同和你业绩明细,而且还要想办法让你公司证明他们只给你50%的证据,你拿上这些证据去找劳动局就可以了。房地产都会有售后服务的啊(物业管理公司),难道业务员销售后还要做售后服务啊,那你这个业务员就不要走了一套房产权70年,等你快入土的时候你都要不回那50%啊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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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7
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就可以了。具体的你自己去咨询吧
第2个回答  2011-06-17
您好:
佣金写入劳动合同吗?具具体是怎样的?追问

原文如下:甲方在收到开发商项目佣金时,在扣除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之后,在五日之内按相应比例支付给乙方报酬。。完毕
我们具体的提成比例因为每个人不一样没有写入合同 对现在制度中离职后50%不予发放也没有写入合同,我很疑惑的是之前在楼盘销售期中的旧销售制度没有提到离职的处理,所以不知道以哪个为准?我除了需要收集自己的客户档案劳动合同外还还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在离职后得到这部分佣金呢?谢谢

追答

既然没有写入合同,也无先例,就不应该扣50%。
有这些就够了。毕竟,公司里有存根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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