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有格式合同,房款也是通过房管局强制代收代付,中介根本没有实际作用嘛,房东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行.就算房东笨,房东没有儿女吗?
再说,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的只是居间合同,该居间合同对房屋的买卖
没有法律效力,充其量只是一个意向合同,真正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使用房管局的统一合同,为什么花钱找中介签一个只对中介有利的居间合同?
更有些笨房东,连出租房屋也找中介,房东也要交半个月的租金给中介呀!租户也要交半个月房租给中介,房东笨死了,没有儿女吗?儿女不会上网发布信息?
不采纳2、3、4、5楼的回答
中介虽然不是房产拥有者,却是房产流通中间人,随着中国房产市场的逐步健全,中介必然是起到桥梁作用。中介信息量广泛,提高交易效率和安全度。总之就像媒人。但是奉劝要选对中介,目前中介市场还属于初级阶段。
中介指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对立两极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环节。对立的两极通过中介联成一体。中介因对立面的斗争向两极分化,导致统一体的破裂。